發布:2018-11-22 01:04:40 關注:22063次
因浙江大學海洋學院發展需要,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等有關要求,經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浙江大學海洋學院(舟山校區),坐落于中國第一大群島和重要港口城市浙江省舟山市,校址位于舟山定海區惠民橋地塊,校區一期占地480畝,總建筑面積約20萬平方米。是一所以“高起點、強輻射、可持續、國際化”為發展理念的專業型、研究型學院。其前身為2003年成立的浙江大學海洋科學與工程研究中心,歷經海洋研究中心、海洋科學與工程學系、海洋學院(籌)、海洋學院(舟山校區)等發展階段。學院努力建設具有浙大特色的一流海洋科學與工程學科,搭建校內相關學科會聚交叉平臺。依托浙江大學多學科綜合優勢和舟山海洋區位優勢,努力建設成為我國重要的國家級海洋科教基地和海洋人才高地。
海洋學院現設有海洋科學系、海洋工程學系、海洋信息學系(籌),建有海洋地質與資源、物理海洋與遙感、海洋化學與環境、海洋生物與藥物、港口海岸與近海工程、海洋工程與技術、海洋傳感與網絡、海洋結構物與船舶工程、海洋電子與智能系統等9個研究所及港航物流與自由貿易島研究中心。
二、招聘計劃
招聘崗位 | 招聘 人數 | 學歷/學位要求 | 專業要求 | 戶籍要求 | 年齡要求 | 備注 |
機械工程師 | 1 |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 | 機械工程類 | 戶籍不限 | 1982年11月20日及以后出生 | 1.熟悉電子硬件設計;精通機械設計和機械制圖,能夠熟練運用autocad,solideworks等制圖軟件;能夠熟練應用photoshop、keyshot等圖像處理渲染軟件; 2.工作地點在浙江大學舟山校區,原則上每年從事出海作業時間不低于3個月。 |
三、招聘的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品行;
(二)愛崗敬業,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和奉獻精神;
(三)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不能報考;
(四)目前正在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8年應屆畢業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報考;
(五)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視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學歷、學位。
四、信息發布平臺
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zsrls.gov.cn)。
浙江大學舟山海洋研究中心網站(zoceanc.zju.edu.cn)。
浙江大學海洋學院網站(oc.zju.edu.cn/chinese)。
其中浙江大學舟山海洋研究中心網站和浙江大學海洋學院網站為發布考試、體檢、考察等相關信息的平臺。
五、報名辦法和資格審查
本次報名采用電子郵件報名的方式。
(一)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日17:00止。
(二)報名辦法:報名者請將以下報名材料以jpg格式圖片,在報名時間內發送至郵箱:zhangxl6677@zju.edu.cn(郵件標題注明:應聘崗位+畢業院校+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網),過期不予受理報名。考生在考試前將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報名材料:
1.身份證;
2.學歷學位證書,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舟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及一寸彩照(見附件)。
報考人數原則上應達到招聘崗位計劃數的3倍,如達不到規定比例,就取消招聘計劃。資格審查貫穿于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聘用等整個過程中,如發現提供虛假材料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浙江大學海洋學院負責審查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
六、考試形式
考試形式包括筆試和面試,滿分均為100分。筆試和面試成績合格分均為60分,低于60分不進入下一環節。按筆試、面試各占50%的比例折合成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考試工作由浙江大學海洋學院組織實施。考試時間、地點及具體辦法另行通知。
七、體檢和考察
考試結束后,根據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前,若成績還相同,則進行加試)。
體檢按照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考察標準按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
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的,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和考察工作由浙江大學海洋學院負責組織實施。
八、公示及聘用
本次招聘人員為浙江大學舟山海洋研究中心事業編制。
經體檢、考察合格者,按崗位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浙江大學海洋學院及浙江大學舟山海洋研究中心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填寫《舟山市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審核表》,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對象公示后,聘用對象在規定時間內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對象公示后,均不再遞補。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浙江大學海洋學院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80-2092359,13588141399。
附件:舟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浙江大學海洋學院
浙江大學舟山海洋研究中心
2018年11月20日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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